西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继教字[2007]9号


关于做好上报在籍专升本学生专科毕业证书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室及函授教学站:

    教育部实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严把入学关和毕业关,维护学历证书的真实性、严肃性,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为了今后本科毕业证书能够顺利电子注册,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专科毕业证书诚信档案

专科毕业证书是否真实并已网上注册,是本科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前提。函授教学站必须建立在籍专升本学生(05级、06级、07级)专科毕业证书诚信档案,要求学生签署专科“毕业证书诚信承诺书”,以示对其毕业证书的真实性负责。承诺书一式两份,并附专科证书复印件,学院、函授站各留存一份并按名单排序建档备案, 915日前寄送至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补报专升本学生专科证书信息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的规定,今后报送毕业证书电子数据时,必须注明专科毕业院校、时间及毕业证书编号。为了保证在籍学生信息的完整性,现要求有关函授站在原学籍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补充在籍专升本学生(05级、06级、07级)的三项数据信息:

1、毕业学校名称(BYXXMC

2、毕业时间(BYSJ)

3、专科毕业证书编号(SYSZD)。

(说明:第12项为原学籍库已有字段,补全信息即可。第3项为新添字段)

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可从录取库转入,但此三项信息必须以专科毕业证书提供的信息为准。补全的在籍专升本学生信息仍以*.dbf形式按年级分库上报,在915日前,发送至zsb@nwpu.edu.cn邮箱。

三、2007届部分专升本毕业证书未能电子注册的主要原因:

1.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没有查到相应的专科数据;

2.专升本入学时间早于专科毕业时间;

3.原专科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有误等。 

希望有关函授站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建档备案和补充信息的工作,确保档案和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全面了解和掌握在籍学生信息。如果未签署“毕业证书诚信承诺书”,而影响今后毕业证的办理及电子注册,将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联系人:李彦蓉  李欣     电话:(0298849232188494137

    邮  编:710072       通讯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工大继教院

 

                                             

                           

西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07626

                                        

  附件:毕业证书诚信承诺书下载请目标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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